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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三部委发布《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

零碳园区 零碳转型 国家政策 浏览:83 次

国家三部委发布《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布,启动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申报工作,这将成为工业园区在“碳中和”趋势下重塑发展优势的重要契机。

零碳园区文件.png



 

 

一、政策要点

《通知》指出,在综合考虑能源禀赋、产业基础、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减碳潜力等因素基础上,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本地区工业和信息化、能源主管部门等推荐有条件、有意愿的园区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基本条件见附件1),并指导园区综合分析项目可行性,测算经济、环境、社会效益,按要求编制申报书(大纲见附件2)。各地区推荐园区数量不超过2个,于8月22日前将推荐园区名单及建设方案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

《通知》还指出八大重点任务:

1. 加快园区用能结构转型,加强园区及周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支持园区与周边非化石能源发电资源匹配对接等方式实现用能结构清洁化低碳化转型;

2. 大力推进园区节能降碳,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落后产品设备;调整优化园区产业结构,布局发展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

3. 调整优化园区产业结构鼓励园区加快自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布局发展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探索以绿色能源制造绿色产品的“以绿制绿”模式;

4. 强化园区资源节约集约,废弃物循环利用网络;

5. 完善升级园区基础设施,优化园区基础设施规划设计,系统推进电力、热力、燃气、氢能、供排水、污染治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

6. 加强先进适用技术应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7. 提升园区能碳管理能力,支持园区建设覆盖主要用能企业的能碳管理平台;

8. 支持园区加强改革创新,支持地方政府、园区企业、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能源综合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参与零碳园区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零碳园区建设,鼓励各地区对零碳园区建设给予资金支持,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鼓励政策性银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中长期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用于零碳园区建设。支持园区引入外部人才、技术和专业机构,服务企业节能降碳改造、碳排放核算管理、产品碳足迹认证等。探索对零碳园区多能互补、多能联供项目实行“一个窗口”审批制度。强化用能要素保障,在零碳园区范围内创新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模式,探索实施区域审批或项目备案。加强新建园区、新能源电源、供电设施等用地用海要素保障。‍

 

二、政策梳理与解读

在过去五年半的时间里(2020年至今),我国围绕“零碳园区”“近零碳园区”“碳中和园区”出台了一系列从中央到地方的政策文件和规划指导。我们先系统性的梳理零碳园区的政策发展脉络:

首先,中央层面的顶层设计奠定了方向。

2021年“1+N”政策体系出台,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等,将“双碳”战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这些文件明确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开展近零碳排放试点,打造绿色低碳工业园区;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更是首次提出“建立一批零碳园区”,标志着零碳园区建设上升为国家经济工作重点;随后在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写入了“扎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建立一批零碳园区、零碳工厂”的要求。

围绕这一顶层部署,国务院有关部委密集发文凸显具体化和操作性: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在2022年发布的《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建设一批绿色工业园区,到2025年打造“超级能效”和“零碳”工厂,推动部分园区率先碳达峰;生态环境部在2021年初发布《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提出支持基础较好的地方开展近零碳排放与碳中和试点示范;国家发展改革委则在近期会同工信部、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明确八大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启动国家级零碳园区创建工作。该通知要求各地推荐有意愿、有条件的园区申报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并附有建设指标体系和碳核算方法(试行),为零碳园区建设提供统一标准依据。

其次,在地方层面,各省市相应出台了具有特色的零碳园区/近零碳园区政策方案,为国家政策落地探路。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5年初,全国已有16个省级行政区在政府工作报告或文件中明确提出发展零碳园区目标,超过70个国家级经开区表态要创建零碳园区。

山东省2023年印发《近零碳城市、近零碳园区、近零碳社区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建立了完备的评价指标体系,从城市、园区、社区三个层面推进近零碳示范;湖北省更早在2020年出台《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在园区、社区等开展试点,设定削减碳排放总量、降低单位GDP碳排放等目标,并通过绿色金融工具支持项目建设;深圳市2021年发布《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选取减排潜力大的园区等作为近零碳试点,从能源、产业、建筑、交通、废弃物处理、碳汇等方面提出综合指标,并给予财政奖励、绿色信贷等支持;安徽省则在2024年出台了《零碳产业园区建设方案(试行)》,明确了园区零碳改造的六大步骤,包括评估测量、制订方案、实施改造、监测评估等,提出到2030年力争建成20个以上零碳产业园区的目标。

此外,一些地方率先制定了地方标准:如内蒙古、福建发布了省级零碳园区标准,河北雄安新区出台了新区级零碳园区和建筑标准,江苏盐城市制定了市级零碳园区标准,为全国标准体系积累经验。

今推出的《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体现出国家走向绿色低碳转型的新路径,零碳园区正成为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载体。通过构建清洁高效的能源体系、数字化管理平台和绿色产业链,零碳园区不仅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抓手,也将成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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